一、请务必于11月5日前,在市教育局、招生办的相关网站公示,并公布联系方式。同时,我办从11月1日起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予以公示,公示信息保留至2021年年底,联系电话:020—62833628。
二、个人或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可向所在地级市教育局、招生办(考试中心)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,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,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,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、署明联系方式,否则不予受理。
附件:1.广东省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
2.广东省2021年符合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条件人员名单
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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